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5年3月17日、3月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注意到“深海科技”相关概念受市场关注较大,部分媒体将公司纳入“深海科技”概念股。经核实,公司目前无“深海科技”相关业务和产品,与“深海科技”概念无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一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
3、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